问题 | 车辆解押需要行驶本原件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机动车解押手续时,所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首先,必须出示机动车所有者的身份证明原件; 其次,需填写并递交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领表格; 第三,请抵押权人盖上公章并提交委托书原件; 第四,抵押权人应提供其自身身份证明原件(若商业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他们可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本); 另外,机动车登记证书也必不可少; 最后,若是由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则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生效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其对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您努力预约个人亲自前往办理,那么务必亲自赴场,否则代办恐怕无法受理。 如需他人代为办理,除了前述提到的五种基本文件之外,还需要额外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书原件。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三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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