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期限与保证期间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担保责任的期限与保证期间并不相同。
保证期间是一个被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由法定法规所规定的、保证人为其承担担保责任的时间范围。 若保证人和债权人已就保证期间达成共识并签订相关协议,应依照其协商的结果进行操作;若保证人和债权人未能商定出合适的保证期间,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该期间应设定为六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何种情况,保证期间都应当以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结束后开始计算。 在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特殊情况下,保证期间最多不应超过主债务本身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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