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担保人担保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担保人的担保期限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首先,如果在相关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规定,那么就必须严格遵循这些约定的时间段来实施。
其次,在合同中并未对此进行明确规定的话,那便涉及到六个月以及两年两种不同的时间范围。 以下将对这两类情况进行详细地说明:第一类,对于一般的保证人来说,若其与债权人之间未就保证期间达成任何明示的协议,则应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开始计算,给予其六个月的期限;第二类,假如保证合同中存在诸如“保证人须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金及利息全部偿还完毕为止”这类含糊不清的表述,我们认为这是属于约定不明确的情形,此时,保证期间应当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延长至两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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