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清偿顺序的法律规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1.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在债务人破产或无力清偿债务时,首先要优先支付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这是因为这些款项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税收:在清偿完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后,税务部门有权要求优先清偿其所欠缴的税款。 3.普通债权:在税收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优先受偿后,剩余的财产可以用来清偿普通债权。这里的普通债权是指不属于前面所述的特殊债权的其他债权。 4.担保债权:在普通债权受偿后,担保债权人可以根据其担保债权的金额和优先级,要求优先受偿。这里的担保债权是指债务人在贷款或担保等活动中提供的担保,债权人有权要求其优先受偿。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般的债务清偿顺序规定,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债务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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