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一般是多少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门诊就诊报销比例的规定如下。
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属于正常工作状态的参保人,在就医过程中,当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之后方可进行报销处理,并且该项医疗费用可享受50%的报销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年龄低于70岁的退休员来说,只需达到医疗费用支出达到1300元即可,并能享受到70%的报销比例。 另外,对于年满70周岁的退休员工,只要医疗费用支出超出1300元,便能享受到80%的报销福利。 然而,各类参保人群限制的最大医疗费用支出上限为2万元。 (二)关于住院就诊的相关规定。 现行政策要求每次就医的起始费用是相同的,不论是在职人员或是退休人员,起始费用均为13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若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发生两次或更多次的住院治疗,其所需承担的起始费用将以50%逐次递减,成为第二次为650元,最后一次为350元。 与此同时,参保人在一年期限内所能获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即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度为7万元。 (三)关于不同等级医院住院起始付费的规定如图所示。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的住院费用起点为每登记住院一年内700元,而且每次住院治疗的起付金额逐步降低,分别是500元、400元和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的住院费用起点则为每登记住院一年内600元,具体而言,每次住院治疗的起付金额也是按照从500元至200元依次减少的方式制定。 至于一级含以下医院的住院费用起点,同样也遵循逐次降低的原则,规定每登记住院一年内的最高起付金额为500元,每次住院的费用起点分别为300元、200元和100元不等。 此外,在起付费用以上但最高支付金额以下部分,针对甲类及其普遍诊疗费用,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85%,而退休人员支付比例高达90%。 至于乙类药品的支付比率为75%,而高精尖技术的支付比率则设定为7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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