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院费用结算单丢了能不能补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住院结算单据具备被补发的可能性。
倘若您不幸遗失了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小结、发票以及费用清单这些关键性文件,您可以前往曾经接受治疗的医院财务部门、病历保管处以及住院科室进行申请并再次索取及打印、复印相关证件,例如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小结、发票以及费用清单等等,请相关科室在此过程中加盖公章并注明为“按原样复刻”。 在申请医疗保险理赔报销时,务必坦诚告知理赔人员原始凭证已经失去,经过特别批准后,有可能获得正常的报销权利。 所谓结算,其含义在于按照实际交易结果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交易双方的交易保证金、盈亏状况、手续费、交割货款和其他相关款项进行科学而精确的计算、分配和划转。 关于出院发票遗失后的处理方式,在医院予以盖章确认的遗失声明发票上,若需要进行诉讼,可作为交通事故的赔偿证明证据进行佐证。 至于出院结算单的问题,您可以直接到原来就诊的医院住院部开出发票的窗口,向院方详细解释出院结算单遗失的原因,请求他们为您重新开具一份出院结算单。 假如医院方面不同意重开,那么您还可以提出请求来复印一份出院结算单,并请医院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同”字样并加盖医院公章,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若通过积极与医院沟通交流,寻求医院高层的支持后,医院仍然坚持不出具新的补发凭证,您可以援引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待法院审理后对出院结算单进行调阅核验即可。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对于医疗机构所产生的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均须向付款人开具相应的医疗收费票据,且加盖本单位的财务章或者收费专用章。 若医疗机构未依法开具上述票据,则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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