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去异地后医保怎么办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职工流动就业期间参与社会保险缴纳的问题,其所涉及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相关关系可以进行转移及接续处理,同时将缴费年限合并进行计算,而个人账户中的存储金额则将予以累积计量。
其次,如果有员工离开本市前往其它地区就业的话,首先需要由缴费单位或者是个人携带包括本人身份证件在内的所有必要文件资料,如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卡以及《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前往本市的社保中心服务大厅进行申请。 经过清算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之后,将开具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及《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接着,申请人需携带着《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及《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前往新的就业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详细周全的书面请求。 只要满足了转移接续的条件,就会由双方的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完成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与接续手续,不再让参保人员为这一过程费时费力来回奔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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