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保险暂停参保还能用吗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居民医保若连续三个月(包括三个月)未缴纳款项,便会被视为已中断参保状态,无法再享受相应的法律保障。
首先,一些关于职工医保的规定如下: 参保人在三个月内中断缴费(不包含三个月)并不会被看作是中断参保, 然而,如果连续超过三个月没有进行缴费,则被认为已经中断参保。 这意味着,他们从下个月开始将无法再享受到医保所提供的福利,直至成功办理了恢复正常缴费的手续,接下来的一个月才能重新享受到医保的待遇。 另外,当参保人在此期间选择办理参保手续并持续缴费六个月之后,才有权再次享有医保的权益。 其次,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支付方式,需要明确的是,它们依据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且不能相互占用。 具体来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就诊时产生的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的个人承担费用,以及在指定的药店购买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而统筹基金则负责支付住院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统筹基金的支付有限额,起付线通常设置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同样设在上个数字的四倍左右。 此外,超过起付标准但在最高支付限额之下的医疗费用,将由个人账户或者个人自行承担。 对于在起付标准之上,同时在最高支付限额之下的医疗费用,则主要由统筹基金来承担。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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