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把我手术做坏了,几年后才发现这么办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医疗手术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患者首先可选择向相关机构提交医疗事故鉴定请求,经鉴定证实医院确存在过失行为的情况下,患者有权携带鉴定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如经鉴定该事件不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医院无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反之,如果被判定为医疗事故,医院应依法承担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以及陪护人员费用等赔偿责任。 在具体赔偿金额方面,医疗费用将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并依据相关凭证进行支付,但这并不包含患者原发疾病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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