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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生的责任
分类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赔偿
解答
律师解析: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生的责任是:
1.民事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准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
2.行政责任: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3.刑事责任: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医疗事故等级;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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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9: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