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第一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怎么半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任一方代表对于初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从接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文件当日起计算15个自然日之内,向最初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机构提交重新鉴定的请求,亦或是由相关各当事方共同倡议并委托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医学会组织进行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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