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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院发生医疗责任事故责任如何分摊
分类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医疗事故确实为医务人员失误所致,责任方即医疗机构需负担相应法律责任。
然而,若医疗事故源于药品、消毒产品或医疗器械存在质量问题,则侵权责任方将由其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制造者等承担。
临床上,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主要分为医患双方协商与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及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三大类别。
若采用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通常可参照以下步骤执行:
首先,诉前预备工作。
在此环节,您应当寻求医疗领域内相关专家的意见建议,以便明确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倘若答案为“否”,您可选择暂时中止诉讼程序,避免不必要的时间消耗;
反之,若答案确认为“是”,您有权利进一步与医院的医务科交流、投诉,以获取并复印相关诊疗病历。
随后,您需要协同医院代表,共同封存涉及所有病历资料(如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以及会诊讨论记录等),同时向医务科索取《医疗纠纷投诉表》的回执。
其次,正式提起诉讼。
一旦完成上述步骤,您即可前往当地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正式启动诉讼程序。
此后,人民法院将会按照规定安排时间举行首次开庭,此次法庭审理的重点在于确定诉讼参与各方的合法身份,以及对各方提供的病历资料展开严格的质证工作。
经过质证后,病历资料将于首次庭审结束后移交给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权威鉴定。
因此,作为患者方,您应当把握首次开庭这个关键节点,仔细审查各项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程度以及完整性,尽最大努力将可能对自身产生负面影响的病历资料从有效证据范畴中剔除出去。
基于往年实践经验,法官往往会要求您详细列出索赔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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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4: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