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有问题找谁投诉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阁下需对某家医院提出投诉意见付诸行动,可循以下途径进行:
首先,可尝试拨打12320举报热线,此乃全国卫生部门特设的投诉专线,专司各类与医疗服务质量相关问题。 其次,贵方可尝试与其医院内部的管理部门取得有效沟通。 若问题具体涉及医院中的某个部门或人员,您可直接向院方的医务科、医务处或是其他类似管理部门进行反映和申诉。 此外,若贵方发现问题难以在医院内部层面得到圆满解决,不妨尝试向当地卫生局、医药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进行投诉反馈。 值得一提的是,假如事件涉及医疗纠纷,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比如透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这一中立机构进行调解。 最后但非最不重要的选择是,当面临严重且复杂的问题时,您也许需要考虑走法律诉讼道路,例如对涉及纠纷的医院或涉事人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确保提供足够的详实事实材料以及明确无误的证据,这样相关部门才能够更为高效地受理并处理您的投诉事宜。 同时,阁下还应始终保持镇静并且表现出理智的态度,以有利于问题的快速与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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