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辱骂他人对方先动手责任怎么判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率先采取行动者所承担的过失责任往往较重,然而倘若对方先行进行了侮辱或诽谤等不当行为且情节极为严重时,那么责任重心便未必完全归咎于率先行动之人。
无论哪方首先发起攻击,只要存在针对他人的暴力行为并导致一定程度的损害后果,均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而对于受害者本身具有过错或是对矛盾升级负有责任的情况下,通常可以给予适度放宽处罚力度。 若恶意伤害、施暴他人行为导致被害人躯体损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程度,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需接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惩罚。 若未达轻伤标准,则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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