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可以告醉酒猥亵罪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双方处于同居关系中的时候,若某一方因酗酒而对另一方施加了侮辱性骚扰行为,那么此行为便拥有触犯侮辱罪的潜在可能性。
在此类情境之下,核心问题在于个案中是否切实存在着违背被害人意志、用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迫他们进行侮辱性接触的事实。 一旦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确有此类侵犯人权之行径,受害者完全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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