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童是否用承担诽谤罪的责任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并无需承担诽谤罪所应负之刑事责任。
其主要原因在于未成年人在身心及认识水平方面的成长尚处于发展阶段,很难对自身行为产生完全清晰的认识与掌控力。 然而,若未成年人所实施之不当行为引发严重后果,依然有可能面临法律层面的强制惩处,例如通过要求家长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等形式加以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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