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在外省能起诉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诽谤罪系属“告诉乃论”范畴内的犯罪类型,换言之,只有在被害人自行提出控告之后,方能启动刑事追责程序。然而,若诽谤行径对社会秩序及国家整体利益构成重大威胁,或该行为借助于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得以实施,则被害人为获取足够证据以证实其主张势必面临实际困难时,人民法院有权依职权请求公安部门予以协作。据此,倘若诽谤事件发生于外省,被害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向诽谤行为发生地或被害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诽谤行为对社会秩序及国家整体利益构成重大威胁,或被害人获取证据过程中遭遇实际困难,人民法院亦可依职权请求公安部门予以协作。综合以上论述,诽谤罪在异地同样具有可诉性,但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遵循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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