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把他人给气死了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一般的口头攻击或不良言辞,如只涉及到轻度的指责或谩骂,且没有引发过激反应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话,在对方因此类言论出现任何意外或不幸事件时,均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然而,如果攻击者采用明显侮辱性言语或无端捏造事实进行恶意攻击,旨在制造出意外伤害或压力导致受害人产生精神恍惚甚至身体健康问题并最终导致其自杀死亡,那么,这个行为就构成了严重的侮辱诽谤罪。 对他人实施暴力或采取其他负面手段公然侮辱别人或捏造事实进行恶意诋毁,倘若此类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程度,便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当犯罪嫌疑人知道被害人身患疾病,尤其是处于情感敏感状态下的个体,他们可能在受到恶意刺激后情绪失控从而导致不幸事件发生时,却仍然放任自己采取极度冒犯性的言行挑起对方情绪,进而导致对方最终自杀身亡,这样的情况应当被归为故意杀人罪行。 犯此罪的人将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而情节较轻的,也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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