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害荣誉权人的物质利益有何规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生活中,获得荣誉所享有的财富和物质利益是与之伴随而来的。
然而,侵犯荣誉权人物质利益的行为类型多样,其中最常见的便是拒绝发放或者少发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回报(例如,部分个人或组织故意削减荣誉权人的奖金),以及将荣誉权人的奖杯、奖品、勋章等荣誉象征蓄意地破坏掉,以此来损害他们的名誉。 举例说,如果情节较轻,仅是由于失误而导致他人的奖杯、奖品等物品遭受损坏,那么应该归类为普通的侵害财产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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