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他人起侮辱性外号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侮辱他人首先必须要承受以民法为依据的民事法律责任,这是因为侮辱他人实际上就是对于他人名誉权的明显侵犯。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受害者的被侵权方享有权利请求侵权方立即停止此类等人身攻击的不道德行为、减轻(或者消除)对其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进行正式而诚挚的道歉。 若由于该等侮辱行为的情节严重,进而触及到公安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范畴,那么相关责任人就有可能需要接受由政府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若是更为严重的情况,例如该等侮辱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相关条文,那么侵权责任方将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