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告别人诽谤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音频及视频记录能够证实他人对您进行的诽谤;
2、证词与证言,以之证明对方确实实施了诽谤行为; 3、收集加害者散布谣言的书面资料,例如大字报、小字报、图片漫画、报纸杂志以及书籍信件等; 4、搜集受害人自身所受侵害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其案例事件加以佐证;降低他人的人格或者未对其产生任何影响,就不能判定为诽谤行为 ;5、需要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捏造某种特定事实的行为确实存在; 6、需有确切的证据来证明捏造的事实已被传扬出去; 7、倘若有能够证明他人捏造事实、散播谣言从而对受害人行使损害名誉的严重性物证,也是十分重要的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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