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望权官司怎么打 |
分类 | 损害赔偿-妇幼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打探望权官司时,可参考以下要点:
一、确定管辖法院 管辖法院的确定是打官司的首要步骤。 一般来说,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管辖。 这里的被告住所地,指的是被告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则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明确了正确的管辖法院,才能确保案件得到合法、有效的受理。 二、准备证据材料 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需要准备能证实与被探望人存在亲子关系的材料,比如身份证,它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户口簿,上面详细记录了家庭成员的关系;出生证明,明确显示了孩子的出生情况以及与父母的关系等。 2.对方阻碍探望的相关证据:像聊天记录,若对方在聊天中明确表示拒绝或阻挠探望,可作为有力证据;证人证言,若有知晓情况的第三方能证明对方阻碍探望的行为,也具有重要作用。 三、撰写诉讼文书 主要是起诉状,要清晰明确地写明诉讼请求,例如请求法院确定具体、合理的探望方式和时间安排等。 同时,要详细陈述事实和理由,阐述自己行使探望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及对方阻碍探望的具体情况。 四、立案与审理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准备好的证据材料。 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要条理清晰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并出示相关证据,有力反驳对方的不合理主张。 五、法院判决 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若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可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上诉。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小朱探望孩子时屡遭小丽阻碍。小朱欲打探望权官司,在确定管辖法院上,对小丽经常居住地的认定存在争议;且小朱收集小丽阻碍探望证据时,对聊天记录等证据的效力存疑,最终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关于管辖法院,应按法律规定确定,若小丽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住院就医除外)的地方为其经常居住地,该地法院有管辖权。 2、对于证据材料,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要准备充分;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能证实小丽阻碍探望行为的证据也很关键。 3、诉讼文书要清晰陈述诉求及理由。 4、立案后要积极应对审理。 5、对判决不服可依法上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