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综合执法商铺不让挂牌子是否合法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商铺不允许悬挂广告牌是具有合法性的行为。业主对其所拥有的建筑物内的住宅以及用于商业用途的专用部分之外的公共部分均享有共同所有和统一管理的法定权益,因此他们有权直接回绝悬挂在公共部分的广告牌。
同时,业主在行使上述权利时,必须确保不会对建筑物的安全性构成威胁,也不能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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