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包法规定退换货必需要在七日内退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产品在销售日起七天内出现性能问题,有权要求退款;若产品在销售日起十五天内出现性能问题,消费者可选择更换同等商品。
当涉及到产品责任纠纷时,消费者需要证明四个重要环节: 首先,购买物品的同一性至关重要,即是确定消费者所指的瑕疵产品确实出自生产商或经销商之手。 这通常可以通过购买发票、目击证人的证词、监控录像等客观证据予以证实。 其次,产品必须存在实际品质问题或违反了安全标准。 在此阶段只需初步证明该产品不具备应有的实用价值或者未达到安全指标等方面存在瑕疵即可。 用于证明此项事实的途径繁多,消费者可以利用产品相关的认证证书、生产销售商所发布的广告宣传资料、以及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并辅以专业鉴定机构的详细鉴定报告。
法律依据: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九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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