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杂牌消防水泵出事了销售人员有责任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生产商和卖家而言,倘若在商品制造或销售过程中违规操作,蓄意掺杂假货,将伪劣品冒充优质商品,或者以次级品质的商品作为高级品质的商品进行售卖,且销售金额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要求支付高于销售总金额比重为百分之五十至两倍之间的罚款;当销售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不足五十万元时,相关责任人则需接受两年以上直至七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依据销售总金额,支付同样高于其百分之五十至两倍之间的罚款;如销售总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但未满二百万元,这类违法行为涉及的责任主体则将会被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按照销售总金额,支付相较于其百分之五十乃至两倍之间的罚款;
然而,如果销售总金额超过了上述所有范围,那么其责任人将会面临着重罚,可能会被判处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按照销售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两倍之间进行罚款甚至是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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