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冒用他人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何处理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工业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表明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方准予销售。
《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一种,若企业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按无证生产进行查处。 如果企业的产品或者包装上还标注了虚假的生产许可证标识或者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标识,还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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