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财产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开庭之前,当事人是拥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项权利的。
财产保全的主要目的,就是防止对方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当中,偷偷地把财产给转移走,或者隐匿起来不让别人找到,又或者是把财产给变卖掉,这样就能保障到未来的生效判决可以顺利地得到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呢,是需要提供担保的,这是为了万一申请出现了错误,给对方造成了损失,那也能够有足够的资金去进行赔偿。 法院会对申请进行仔细地审查,要是符合法定的条件,就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像查封对方的房产呀、扣押对方的货物呀、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资金等等这些。 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申请必须要在诉讼开始之前或者诉讼过程当中及时地提出来,而且还要提供清晰明确的财产线索。 同时呢,财产保全措施也有可能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权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哦,所以被申请人要是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影响,是可以提供担保来请求解除保全的。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小李要求偿还借款,在正式开庭前,小朱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担心小李转移财产致未来判决难执行。小朱提供担保后法院裁定冻结小李银行账户资金。小李认为该保全影响自身权益,要求解除保全,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申请财产保全符合法律规定,其目的是保障未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防止小李转移财产等行为,且按要求提供了担保。 2、法院审查后裁定采取冻结措施是依法行事,若符合法定条件,采取相关保全措施合理。 3、小李若觉得权益受影响,可提供担保请求解除保全,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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