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怎么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财产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某些情况下,一不小心损坏他人财物可能需要付出相应代价,具体则需依据所损伤财物的实际价值来进行判断或裁定,同时也可通过相互协商来解决此问题;但若彼此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最终的办法或许是寻求法律途径,即向相关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以获得公正判决。
然而,需注意的是,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且财物价值仅为五千元以下者,这类行为将构成违法,并应由当地公安机构依法加以处罚。 2、对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从而引发经济上的损失而言,赔偿方式应依据受害方因此而承受的损失或侵权者因此而获取的收益进行计算;当受害者因此遭受的损失以及侵权者因此获利的具体数额无法准确确认,并且原告与被告在共同协商后仍不能达成赔偿数额一致意见时,则需由法院依实际情况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对自然人为中心的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伤害的后果,被害方有权依据相关规定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申诉。 此外,若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对具备人身意义的特定事物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时,被害人也有资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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