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害姓名权的形式具体有哪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财产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侵害姓名权的形式具体是:
1、盗用他人姓名,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2、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3、冒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达到某种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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