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是异地的本地可以起诉他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时,其管辖法院的确定方式如下:
①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这里的“住所地”明确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②倘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其户籍所在地后,到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要注意,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是不被包含在内的。 假如借款人在异地存在经常居住地,并且该经常居住地满足上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等条件,那么本地法院就拥有管辖权,是可以受理起诉的。 反之,如果借款人没有经常居住地,或者其经常居住地并不在本地,此时也可以向其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进行起诉的过程中,必须要提供准确的被告信息,像户籍地址、联系方式等这些内容都是不可或缺的。 只有确保这些被告信息的准确性,才能保障诉讼程序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而导致诉讼出现延误或其他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借钱给小李后,小李迟迟不还,小朱决定起诉。但小李户籍在A地,却在B地连续居住超一年(非住院就医地),小朱不清楚该向A地还是B地法院起诉,且小朱掌握的小李联系方式可能不准确,担心影响诉讼。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即A地法院有管辖权。但小李在B地有经常居住地,此时应由经常居住地B地法院管辖。 2、小朱起诉时需提供准确被告信息,若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准确,可能导致诉讼延误等问题,应尽量核实准确信息后再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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