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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高空抛物民法典的规定有哪些
分类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高空抛物乃法律严令禁止之行为。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建筑内进行抛掷物品之活动。
若建筑物中的抛物或坠落物品导致他人人身损害,则施害方应依据相关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如在调查过程中无法确定实际侵权责任人,除了能提供充分证据证实自身与该事件无关者以外,其他可能涉及加害人的建筑物使用者均需承担赔偿责任。
当该建筑物使用者完成赔偿之后,其保留对实际侵权人的追诉权利。
物业管理机构以及类似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管理者应当采取预防性措施以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
若未采取此类必要的防护措施,应当依法承担因未履行安全保障职责所产生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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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4: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