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折价补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同无效或被依法撤销的情况下,基于此合同所获得的任何财物,应立即归还于原持有人。
在原物因不可抗力或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退还时,各方当事人可请求相应价值的折价补偿。 而当标的物完全损毁或灭失之时,若当时的当事人已经收取了相关的保险赔付金、替代性赔偿金或者其他形式的补偿金,则必须全数还给转让人。 总而言之,降本倘若少于转让款,那么转让款与补偿金之间的差额部分,理应由各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公平分配; 倘若并无任何补偿金,则以全部转让款为上限,各当事人根据自身实力来分担损失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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