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本政治权利有哪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基本政治权利。
依据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基本政治权利主要包括选举权以及被选举权。 其中,选举权是指适用于选举法所明确规定的范围内,公民有权自主决定参与选举活动,并通过自己的意愿投票选举出人民代表等人选的权利,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投票选举的权利。而被选举权则是指依循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有资格被提名成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并且在成功当选后享有相应职务的权利。 其次,关于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其具体内容如下: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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