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级政协换届完整程序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县级政协换届完整程序:制定换届方案;发动换届宣传;协商提出新一届政协委员、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等候选人建议名单;人选名单经大会主席团通过后,提交全体委员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开始选举工作;正式任命。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五十六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常务委员会由地方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候选人由参加各该地方委员会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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