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递被别人拿走了谁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运输损害 |
解答 |
律师解析:
快递被别人拿走了,赔偿的主体:
1.若快递公司将货物运抵目的地通知收件人取货时,收件人因自身原因明确指示将货物放至某处,快递公司通过短信、录音、拍照等方式记录了将货物放至收件人指示地点等事实后,货物丢失的,收件人自己承担责任。 2.若快递公司擅自、单方面通知收件人将货物放至某处,快递公司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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