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受伤当事教师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幼儿在幼儿园内不幸遭受损伤,身为当事教师很可能需要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教师未能尽职尽责地履行教育与管理职能而间接导致了幼儿的身体受到伤害,那么教师就不得不为这一严重后果付出代价。 身为学前教育工作者,我们有责任立即采取行动,对受伤的幼儿施以援手,同时向园方及家长通报相关状况,协同进行接下来的调查以及善后工作。 不仅如此,作为教育从业者,我们更需要对自身的行为进行深入的反思与改进,以期杜绝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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