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提前收下学期学费合法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预先向学生收费属于违法行为。通常情况下,大学院系的学费应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征收,不得违反此项准则进行预收。作为负责管理和运营教育机构的高等院校及其举办者,应严格恪守国家对于学院财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学费标准并全面公开收费项目。
此外,高等院校及其它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有责任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明确其所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教育法》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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