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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学生上课期间教师不在岗出现意外教务有责任吗
分类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学生在校园内遭受意外伤害事件,校方需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该种情况下所涉及之教育机构之责任,特指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之人在诸如幼儿园、中小学以及大学等教育机构进行学习和生活期间,由于教育机构未能充分履行其应有的教育和管理职责及义务,致使这些受教育者遭受人身损害或者对他人施加损害时,教育机构有必要承担起一定程度的赔偿责任。
然而,当在校学生在参与教育活动过程中不幸受伤之时,教育机构并不能完全免除承担无过失监护之责,仅能依照自身之过失程度,对因其失误而对未成年学生产生的损害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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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22: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