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毕业生的档案一般存放在哪里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个人档案的保存位置,通常情况下可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首先是工作单位。在确认当前的工作单位具有接收资格之后,可将个人档案与户口转入该单位进行妥善化管理; 其次是户籍所在地区的人才交流中心。此类机构通常会接收从学校和教育相关部门派发的报到证书,以便于毕业生前往相应区县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报到并递交个人档案; 最后是保留在母校处。 然而需注意的是,学校对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毕业后的二年内,这意味着学校仅能为妥善保管两年的档案,而超过此期限则可能面临被拆封并退还原籍的风险。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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