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校学生受伤由谁负责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校生受伤害后的责任归属问题,关键在于判断责任判定中的多种因素:
首先是学校方面的过失程度。 若因学校疏于管理、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等缘故,导致学生受到伤害,显然学校需负主要责任。 其次,若学生受损系由校外人士所致,则责任归属该第三方。 但若学校无法举证自身已经完全履行管理职责,则需承担次要责任。 最后,针对未成年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的校内外受伤事件,原则上指向学校要求负责,除非能证明已尽教育、管理之责。 而且,如学校已实施必要的防范措施且手段恰当,在特定情境中也可不承担责任。 实际案例和相关法律均可作为判别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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