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起诉学校法院受理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教师起诉学校的,法院是不受理的。
教师与事业编制学校之间的人事争议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人民政府提出申诉。 对于教师与事业编制学校之间的人事争议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处理,人民法院仅受理教师与事业编制学校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
法律依据:
《教师法》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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