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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校园侵权案件如何归责
分类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校园侵权案件适用的是过错归责原则。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即只有校方存在过错时,才须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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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7: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