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种作业证第一次复审去哪里办理 |
分类 | 损害赔偿-公共安全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规和制度,特种作业操作证须在规定期限内前往当地的安监局进行复审。需要注意的是,特种作业操作证采用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统一式样、标准以及编号原则(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的格式则有所区别)。
此外,特种作业的资格要求为至少拥有来自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等机构的考核和发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指出,对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他们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严格考核并获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能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同时,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考核并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才能正式上岗从事相应的作业。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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