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尾饰品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损害赔偿-公共安全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产生理赔纠纷时,可首先寻求当地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如保监局的帮助,进行投诉或申请仲裁。倘若上述途径仍无法妥善解决争议,亦可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另外,受害者也有权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寻求协助,以促使该组织出面调解,并保障其应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3)假如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争议涉及到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双方可共同选择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决;(4)最后,若投保人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且已穷尽其他所有维权手段,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据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从而使被告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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