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宿管拍照群发我可不可以告他 |
分类 | 损害赔偿-公共安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学校若擅自采用学生照片,则涉嫌侵犯了学生的权益。
除了出于公益事业或新闻报道等合理的目的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丑化、玷污等恶劣手段,也不得运用信息科技手段进行伪造,从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更加不可以在未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照片用于商业牟利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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