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买了东西店家不退如何处理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要么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要么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而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类未成年人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倘若未成年去购买东西,倘若这一行为未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那么店家就应当为其办理退款事宜。 法定代理人有权利要求店家退款,要是店家拒绝,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或者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然而,如果店家能够证明该未成年的购买行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就像购买一些小额的零食等日常生活用品,并且该行为已经完成了交付,这种情况下,店家是可以不退款的。 案情回顾: 小朱(7岁)在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下,在小李经营的商店购买了价值200元的玩具,小朱法定代理人知晓后要求小李退款,小李以小朱已完成交付为由拒绝退款,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不满八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200元玩具的行为,需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小朱自行购买的行为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时是无效的。 2、小李以完成交付为由拒绝退款不合理,此购买行为并非与小朱年龄、智力相适应,小李应当为小朱办理退款事宜,若拒绝,小朱法定代理人可投诉或诉讼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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