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共同花销可以要回来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同居期间所产生的共同花销,通常是比较难以要回的。
首先,倘若这些花销是基于双方共同生活以及共同消费而出现的合理开销,像是日常的饮食开销、水电等费用,通常是不能够要求对方返还的。 这是因为这些花销是为了维持共同生活所必须进行的支出,其本质上具有消费的特性。 比如说,两人一起吃饭、一起使用水电,这些都是在共同生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支出,不能因为后来的分手等情况而要求对方返还。 然而,如果是一方为另一方进行了特定的支出,并且有明确的约定,或者能够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是借款等性质的,那么就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例如,一方因为对方生病而支付了医疗费用,或者为对方购买房产支付了首付款等,只要有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些支出的性质,就可以主张要求对方返还。 总之,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花销是否能够要回,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细致的判断,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地要求返还,而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判断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同居期间有诸多花销。他们的共同花销如日常饮食、水电等费用正常支出,但小朱为小李支付了一笔医疗费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这笔费用的性质。后两人关系破裂,小朱想要回医疗费用,小李认为这是同居期间共同花销不应返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日常饮食、水电等共同花销是维持共同生活的必要支出,具有消费特性,按惯例不可要求返还。 2、小朱支付的医疗费用没有明确约定性质,难以直接判定是否为借款等可要求返还的类型,需要综合更多证据来确定这笔费用是否应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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