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库存车几个月不卖保险不赔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我们所提及的库存车,是指汽车生产企业已制造完成并出厂后,持续超过三个月以上仍未售出的车辆。
然而,关于库存车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定义,但在汽车销售领域,确实存在着“库存车”的概念,其通常是指库存时间超过一年仍然未能售出的汽车。鉴于库存汽车作为一种大型商品,其体积庞大、价值昂贵,仓储成本极高,同时也占据了经销商大量的资金,因此,经销商通常不会允许商品车长期处于库存状态。 然而,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市场上确实存在许多出厂超过12个月的汽车。请务必妥善保管随车附带的资料袋以及相关文件,其中包括使用说明书、保修手册等,这些都是您日后进行维修保养及索赔的重要依据,对于在索赔期限内的索赔事宜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 此外,请仔细检查合格证书,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新车能否顺利入户。请确保合格证书上的VIN码、发动机号码与原车保持一致,并且钢印号码清晰完整,无任何修改痕迹。 同时,请将机动车参数表以及免费保养卡放置妥当,在正式入户之前,务必将其撕下,以免因疏忽而导致无法取回,从而失去一次享受免费保养服务的机会。新车发票共有三份,应为机动车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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