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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海关带货规定是什么
分类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入境人士携带的相关物品,请务必在《申报单》中的相关栏目中进行如实填报,同时请将此部分相关物品交由当地海关进行详细查验并办理必要的相关手续:
(一)涉及动物、植物及其衍生产品,以及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等特殊物品;
(二)对于国内游客而言,若是其在境外购买的自用品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包括人民币5000元在内,以下相同)需进行如实申报;
(三)若为非居民旅客,对于计划留在我国境内且商品总价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亦需如实申报;
(四)含有酒精成分超过1500毫升(酒精浓度不低于12度),或者香烟数量超过400根,或者雪茄数量超过100根,或者烟丝重量超过500克;
(五)根据规定,个人携带的人民币现金总额超过20000元,或者可自由兑换外币的现钞积蓄超过5000美元时,都需要向海关申请报备;
(六)对于在运输过程中独立分开装载的行李,货物、样品、广告宣传品等均需要向海关申报;
(七)其他任何可能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相关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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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4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