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七天无理由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乃关于“七日无条件退货”之相关准则:
1.在收到所购买物品之后,由于对物品整体感到不满而申请退货; 2.若因产品质素问题而引发的退货请求,则卖方需全额承担退货费用及运费; 3.退货过程中,包裹的外部包装务必保持原样且完好无损,其中应包含衣物标签等必要元素; 4.然而,若退货原因是非产品质量所引起的,那么由此产生的退货运费则必须由买方自理。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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